2016绿色债券政策研究-2016绿色债券政策研究报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6绿色债券政策研究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2016绿色债券政策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绿色债券的概念定义以及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2. 绿色债券包括哪些?
  3. 2015年10月,什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
  4. 绿色公司债券是什么?
  5. 绿色债券中第三方认证是强制性的吗,其在国内落地情况如何?

绿色债券的概念定义以及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融资的债券工具。  相比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主要在四个方面具有特殊性: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绿色项目的评估选择程序、募集资金的跟踪管理以及要求出具相关年度报告等。与国际上蓬勃发展的绿色债券市场相比,目前中国还尚未发行获得官方或国际认证的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包括哪些

(1)绿色金融债: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为“央行”)核准发行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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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绿色企业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和存续期监管。

(3)绿色公司债:在***发行的,支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由***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核准发行,由中国***监管。

(4)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支持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的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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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绿色结构融资类工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项目收益权资产支持***等。

绿色债券是指用于融资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债券。它们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清洁交通废物管理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债券。绿色债券的发行者可以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这些债券的资金用于推动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2015年10月,什么在伦敦证券***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

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开启了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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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全球范围内绿色债券的发行量约为170亿美元,几乎是2015年同期的三倍。在这其中,将近一半的绿色债券来自于中国。据穆迪公司估计,2016年全球绿色债券的发行量总计可能达到700亿美元。[2]

2019年2月28日,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联合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额突破300亿美元。[3]

绿色公司债券是什么?

绿色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债券。这些债券的发行主体通常会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资金被合理用于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

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助于推动环保投资和可持续发展,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环保领域的资金支持,同时也符合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

此外,绿色公司债券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投资环保项目的渠道,有助于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和扩大。

绿色债券中第三方认证是强制性的吗,其在国内落地情况如何?

关于绿色债券中的第三方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目前中国国内相关规范对于第三方认证的要求较为宽松,总体上均持鼓励态度,但不作强制性要求。

至于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在国内落地情况,根据中债资信绿色债券研究团队统计,2016年至2017年12月26日发行的146只绿色债项中,有102只出具了第三方评估认证意见,占比达到了71%。可见,大多数绿色债券融资项目还是实施了第三方认证。

目前,中国国内已有10余家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构,发展势头迅猛。但快速发展之中也有隐忧,例如:目前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制度,各机构在评估认证流程、评估认证内容、报告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部分报告的认证实质内容有所欠缺,且市场上还存在业务捆绑、低价承揽等不良竞争行为;而且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原来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也不具备相关专业经验的机构也想进入到这个市场,无形中增加了无序竞争风险

目前,关于绿色债券认证的有关要求 主要包括:

(一)国际规则中对第三方认证的要求 根据《绿色债券原则(2017)》,其对第三方认证的态度是引导或推荐式的,具体表述为:“建议债券发行人使用外部审查方式来确认其发行的债权符合绿色债券原则(即GBP)所规定的核心要件。”债券是否符合GBP的核心要件,债券发行人也可以自行说明理由,无需第三方证明。

相比较而言,气候债券组织(CBI)的对第三方认证的要求相对严格。根据气候债券组织倡导的CBS规则,其对第三方方认证***取强制态度,包括发行前认证和发行后持续认证。其规则表述为:“符合气候债券标准的债券可以被认证为‘气候债券’,该认证保证了这些证券对低碳和气候适应经济做出的贡献。为获得‘气候债券认证’审批盖章,债券发行人必须任命一个第三方审核者,让审核者就债券是否满足气候债券标准的环境和财务要求提供一份保证报告。气候债券标准委员会将为气候债券认证做最后的确认。气候债券标准允许债券在发行前取得认证,使发行人在债券[_a***_]和投资者宣传中使用气候债券认证标志。在债券发行以及债券募集资金开始分配后,发行人必须继续任命第三方审核者,获取保证报告并上交给气候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保证债券仍然符合认证标准。”根据上述规则,如果债券发行人希望债券被认证为气候债券,必须进行第三方认证。

气候债券组织推荐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包括: 1. 利用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批准的审核者,根据气候债券标准进行绿色债券的认证。经过批准的审核者名单:安永(EY),Trucost,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ureau Veritas),DNV-GL,毕马威(KPMG),商道融绿 (SynTao Green Finance)。 2. 或者寻找信誉良好的科学机构对绿色债券的资质进行审查。

当前,中国 国内相关规定对第三方认证的要求方面, 根据绿色债券的种类,各主管部门对下辖绿色债券发行中的第三方认证分别进行了规范,具体如下:

1.《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第五条 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披露相关信息

2.《中国***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 第七条 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前及存续期内,鼓励发行人提交由独立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6绿色债券政策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6绿色债券政策研究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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