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给各位分享可再生资源回收再生产税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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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增值税,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销售再生***实现的增值税按70%...
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相关退税业务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包括报废船舶拆解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甘肃省再生***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审批实施办法旨在鼓励再生***行业的发展。办法中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实行先征后退政策。为了享受退税,纳税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按照《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八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关于可再生***回收再生产税和可再生***回收管理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