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农村小流域治理政策?
  2.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全文?

农村小流域治理政策?

按照统一规划,在相当时期内没有或不宜开展其他水利建设的山区乡、村,户包小流域按劳平均在一百亩以上承包户,从承包年算起,三年内每年可少投部分劳动积累工,以集中力量按年完成承包小流域治理的进度要求。积累工的减少比例由各县确定。

  二、对集中统一治理、国家投资治理或专业队治理的小流域成果,允许对其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或抵押给户包经营,并发给《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经营年限五十年不变。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对承包面积超过自身治理开发经营能力而难以继续维持的承包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允许部分或全部转让承包,或联户合股治理经营。对承包户另谋他业,不愿继续治理经营者,其治理成果,合理估价,允许有偿转让或拍卖给他人经营。凡依法改变承包小流域者,均须更换《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

  四、承包户在承包小流域内利用荒山荒坡盖房、碹窑用地,向乡政府登记备案即可,免收耕地占用税,其规模不限,并可用来发展庭院经济,***依法保护其使用权。

  五、鼓励各行各业、科技部门、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农民技术员,到小流域内承包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中单项或多项技术指导,与承包户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实行有偿服务,报酬归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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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山权、地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权归承包者,由承包户申请群众讨论,村民委员会批准,乡***备案,签订合同,县***发给《小流域治理使用证》。 坚持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 也可以请帮工治理,承包期限五十年不变,允许子孙继承,允许折价转包,无论继承或转包,都 要履行原合同规定。 

二、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必须在统一规划指导下进行治理,根据治理任务大小和群众意愿,可以一次承包,也可以分期承包;可以独户承包,可以联户承包,还可以专业组(队)承包或由集体治理,分户承包。 不论哪一种承包形式,都要坚持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 承包面积以三至五年完成治理任务为宜。 治理措施,一定要具体扎实,保证质量,讲究实效,做到治一条,成一条,收益一条,巩固一条。 

三、支毛沟和近山以户承包治理,对远山、深山、石质山区,要鼓励专业户承包或由乡、村组织劳力,统一治理,分户承包、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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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发治理小流域,承包者要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完成综合治理项目,既要治山、治坡,又要治沟、治滩、既要注意生物措施,搞好草、灌、乔结合,又要因害设防,***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使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建立起水土保持防护体系,最大限度地利用水资源。 

五、在小流域内,原有集体的成片林,可由承包户管理,也可由专业户、重点户管理,收益比例分成,大头归集体。 稀疏林、零星用材林,可量材作价,造册登记,保本保值,增值部分集体与承包户按比例分成,大头归承包户;也可以树随地走,收益全归承包户。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全文?

“三省共同‘决定’,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取的共同措施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并切实加以履行实施,各省的条例,则细化了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增强了立法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共同决定,三省将在赤水河流域共同开展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规划、防治等领域的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建立赤水河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一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等。

条例则结合四川实际,对照长江保***进行了完善和衔接,并规定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垃圾填埋场、禁止在赤水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产业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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