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位是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车位是不可再生资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公开买卖地上停车位是否合法?
这个问题问的模糊嘛。
按道理,应该是开发商出售,或者出租,或者物业出租地面停车位吧。开发商不可能再买了吧。
根据物权法和最高人民***对此类案件的司法解释,地面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买卖了,当然不合法。
但是,现实生活中,即使是不合法的买卖,如果双方都接受,也还是很难解决的。特别是那些停车位比例极少,业主停车又困难又受气的城市,有的业主即使明知不合法,但是为了自己的方便,也还是接受。更重要的是,当他们接受之后,如果要推翻这种买卖,会受到买车位业主的强烈反对。因为,毕竟当今的小区里车位是移缺***,是不可再生的。因此,这就增加了解决这些情况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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