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安部交通环境治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安部交通环境治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新车辆免检规定?
2023年车辆免检新规定仍然按照2022年10月年检标准执行,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具体规定如下:
一、优化车辆年检周期
取消了车龄15年以上车辆的一年两审,统一***取10年以上一年一审的年检周期。对于车龄小于或者等于10年的车辆,则减少一次上线检测的要求,即十年三次(第6、第8、第10年进行)变更为十年两次(第6、第10年进行)。
目前并没有推行10年免检政策,所施行的车辆免检政策依旧是6年免检。对于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依旧是按照“车龄6年以下每两年申领一次年检合格标志,无需进行上线检测”这一要求进行年检,没有新的要求增加,但还是别忘了第6年要上线检测。
您好,以下是最新车辆免检规定:
1. 新车购置税完税凭证上的销售日期与机动车注册日期相同的,免予上线检验。
2. 免予上线检验的新车,应当在行驶里程达到3000公里或者使用期限达到6个月以内,进行首次安全技术检验。
3. 免予上线检验的二手车,应当在机动车交易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 免予上线检验的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5. 免予上线检验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 免予上线检验的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环保检验。
2021年四川河流禁渔期规定?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游钓。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止游钓的时间,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
其他禁捕时间内,原则上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游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经严格科学论证可不划为禁钓区。
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联合发布《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通告》明确了禁捕范围、禁捕时间、专项(特许)捕捞等,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施行。
《通告》明确,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以及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一级支流指直接与长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连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根据《通告》,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暂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禁止天然渔业***的生产性捕捞。
四川省内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捕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此前农业农村部安排,今年将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退捕攻坚之年,也是长江流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个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安部交通环境治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安部交通环境治理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