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龙江可再生资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黑龙江可再生资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黑龙江省中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介绍?
简介:黑龙江省中再生***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2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宋国丰
成立时间:2010-01-25
工商注册号:2306031000175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万宝储运货场院内
哈尔滨供暖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哈尔滨供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多元化供热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建设;优化供热价格机制,实施分类计价、阶梯计价,鼓励节能;推广清洁低碳能源,发展分布式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规范供热管理,加强供热监管,保障居民采暖权益;完善供热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建立24小时客服热线;大力推广供热节能技术,鼓励用户安装节能设备,推进老旧小区保温改造。
2021黑龙江省供热条例?
2021年10月2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组成人员认为,为更好地保证城市供热质量,提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条例进行修改是必要的。同时,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省司法厅、省住建厅对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10月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部分***纳了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形成了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现将有关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组成人员提出的应当对全社会鼓励和倡导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意见,修改修正案草案第二条规定内容,在现行条例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表述为:“鼓励应用先进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供热单位实行智慧供热,推进供热行业节能降耗。”(决定草案第二条)
二、根据组成人员意见,将现行条例第十四条中“应当交纳”修改为“应当缴纳”;将第二十条中“已记入弃管记录”修改为“5年内有弃管记录”。(决定草案第七条、第十条)
三、根据组成人员意见,明确了实施信用评价管理的依据,修改修正案草案第九条规定内容,将现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供热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分级管理,于每年度供热期开始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激励和惩戒。”同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表述为:“将用户室温满意度测评列为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于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供热单位,责令退出供热市场。”(决定草案第十一条)
四、根据组成人员意见,将修正案草案第十一条修改内容中“收缴热费”修改为“收交热费”。(决定草案第十三条)
2021年,国家专家都说,今年是个严冬,是26年来最寒冷的一年,可是,黑龙江省的供热条件总是被人搬上了新闻热搜上室内温度达不到2021年黑龙江省的供热条例规定室内温度平均必须在20度以上而且过来测温,不能在中午两点钟来测如果达不到这个20度以上可以要求退部分的取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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