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党政联合治理生态环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党政联合治理生态环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态环境保护的四个责任?
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中央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环境保护千头万绪,必须靠系统治理,整体发力,协调推进。要切实划清职能部门的职责,不能搞“九龙治水”,出了问题就相互“踢皮球”。在工作过程中,还要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监管效率。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施策,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下决心改造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生产。要打造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树立好标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落实监督考核责任。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的考核权重,量化指标体系,严格打表;要紧盯工作作风,对不作为、不敢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一律追责问责,并实行“一案双查”,让失职失责者付出沉重代价。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一)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
(二)对分管部门违反生态环境和***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监管失察、制止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
(三)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
(四)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组织查处不力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贵州式治水手段?
具体手段如下:
1,合理“定”水:
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制定乌江、都柳江等重要河流保障实施方案,确保满足河湖生态需水和其他综合用水需求。
2,智慧“管”水:编制实施33条河流生态流量监测方案,对126个站点断面流量进行实时监测。
3,依法“护”水: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内容,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严格按《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问责。
4,系统“治”水。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启动贵州省水生态保护宣教基地建设,搭建贵州水生态保护宣传平台,大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三大污染源治理包括?
具体表现在:
一是环境治理模式改进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工作格局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二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先后发布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四是环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一系列重要环保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最严格的新环保法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党政联合治理生态环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党政联合治理生态环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