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报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企业园区安全检查条例?
  2. 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新法规?
  3. 危化生产企业停开车管理办法?

企业园区安全检查条例?

我不知道您所在的地区的具体条例,但是企业园区安全检查条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安全生产责任制

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报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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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园区管委会各组成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检查***。

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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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监督检查应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热诚为企业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日常监督检查以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日常监督检查周期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五)园区管委会每一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含现场办公),参与督查的部门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七)检查、督查后,应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书面报市安监委员会。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九)在每次检查前要认真制订检查***,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保守被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十)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定期向市安监委员会汇报。

2021河北省生态环境新法规?

截至2021年,河北省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新法规。其中包括《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这些法规旨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法规内容涵盖了大气、水、土壤等多个方面,包括排污许可制度、环境监测评估、生态修复等内容,为河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危化生产企业停开车管理办法?

全面加强全域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的安全监管:

属地监管层面。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迅速组织开展全域危化品运输车辆(包括空载车辆)停放情况的专项排查治理,全面清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可能非法停放的区域、路段和点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督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辆车辆、不漏一个驾驶员、不漏一处停车场,全面查找问题隐患,迅速依法依规处置,确保辖区内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合法停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园区环境治理工作督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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