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或者他人矿区范围内开***的;
(三)擅自开***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的特定矿种的;
(四)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矿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取破坏性开***方法开***矿产***的,由省地质矿产部门处以相当于矿产***损失价值20%以上50%以下罚款,并可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矿许可证;造成矿产***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8年2月12日***院令第241号发布, 2014年7月29日***院令第653号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4月29日***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1990年11月22日《***院关于修改〈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所称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矿产***的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本办法所称开***方式,是指地下开***或者露天开***。
本办法附录的修改,由***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院批准后公布。
甘肃省矿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产***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矿产***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矿产***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矿产***的保护工作,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矿产***,保护探矿权和***矿权不受侵犯,保护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勘查作业区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进行勘查或者***矿活动。
第五条矿产***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省人民***在制定矿产***开发利用规划中,应兼顾矿区所在地的利益。
矿山土地管理办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因此,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矿用地时,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征收,履行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相关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的,可以划拨方式取得。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并明确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煤炭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