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地质环境生态治理工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地质环境生态治理工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条例?
第一条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是指对因矿山勘探、开采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和土地挖损、塌陷、压占、污染及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取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工程技术及生物措施进行的治理恢复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矿山,包括新建、生产、历史遗留和政策性关闭的停产、闭坑及废弃矿山的绿色植被恢复等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第四条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是指?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是针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实现减轻或避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化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危机,而***取的非常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或行动。应急防治是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举措。
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条 第二十条 第三十条
基本信息
通过时间2003年7月25日实施时间2003年9月1日
条例简介
2003年7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工程建设等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总则、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法律责任六章四十条。《条例》明确,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下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该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当地人们的身心健康。
工业的飞速发展,“三废”的排放量日益增多,特别是废水的排放直接对浅层地下水构成威胁;农药、化肥的施用更加重了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因此,我们必须做到,爱护环境。
保护好生态地质环境,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也是构建三江平原优化生态地质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们这一代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因此要针对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中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地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切实将三江平原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为此,提出以下具体深入的措施和对策。
地质灾害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地质灾害治理主要由国土***部和地方***相关部门负责。国土***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和评估,并制定相关治理措施和政策。
地方***相关部门则负责具体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包括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应急救援、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地质灾害治理还需要相关部门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全面、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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