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可再生资源补贴受益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可再生资源补贴受益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再生资源回收国家都有什么补贴?
第一:营业税免征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
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这里所称的垃圾处置,是指专业从事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
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焚烧、填埋等业务。所以,A公司取得的工业固体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
第二:增值税
先征后退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应当依照《增值税暂行
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再生***,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
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第三: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
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院有关部门制订,报***
山东省再生***回收扶持政策?
近几年,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以来,山东省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户用沼气池、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工程建设补贴,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可以在节能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对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建设补贴制度作了这种衔接性的规定。
条例草案还对建设农村住宅以及新建或者改建农村校舍、医院、敬老院等公用设施,***用太阳能供热采暖、光伏发电和节能建筑技术设计方案的,确立了***补贴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再生***回收利用行业发展,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凡在山东省境内从事再生***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回收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经贸部门是再生***回收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再生***回收利用的布局[_a***_]、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卫生、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利用再生***,支持开展再生***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积攒、交售再生***,揭发、举报违法经营再生***的行为。
第二章 监督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可再生***补贴受益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可再生***补贴受益公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