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秸秆焚烧环境治理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秸秆焚烧环境治理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秸秆禁烧好办法?
1、机械化秸秆还田
一是用机械将秸秆打碎,耕作时深翻严埋,利用土壤中的微生物将秸秆腐化分解。
另一种秸秆回田的有效方法是将秸秆粉碎后,掺进适量石灰和人畜粪便,让其发酵,在半氧化半还原的环境里变质腐烂,再取出肥田使用。
2、过腹还田
过腹还田是将秸秆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热喷等技术处理,可有效改变秸秆的组织结构,使秸秆成为易于家畜消化、口感性好的优质饲料。
如何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制作宣传资料,组织现场宣传活动等。
同时,要通过宣传让人们了解秸秆禁烧的危害和影响,引导农民***用科学的秸秆处理方式,提高环保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最终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秸秆禁烧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涉秸秆禁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秸秆运输通道的畅通、安全。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县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严禁打谷晒场的督查活动。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秸秆禁烧是指禁止将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进行露天焚烧的行为。秸秆禁烧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部门的职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农民的职责:农民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不再进行露天焚烧秸秆等废弃物的行为,***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如还田、还林、还草等。
3.相关企业和机构的职责:相关企业和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秸秆处理难题。
4.社会公众的职责:社会公众应当加强环保意识,支持和配合***部门和相关机构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不再购买或使用露天焚烧秸秆等废弃物的产品。
总之,秸秆禁烧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农民、企业和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秸秆焚烧有什么规定?
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将会被判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监督管理,责令改正,还会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等。
我国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了烟尘以及污染的物质,将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机构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责令改正,并处罚五百元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
如果公民通过焚烧路边、地边、个人或他人田间以及坑边等农作物秸秆,并且已经造成大气污染,将会由环保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秸秆系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第三条 在地方各级人民***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 禁止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省辖市(地)级人民***划定的区域内焚烧秸秆。
省辖市(地)级人民***可以在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遗址、林地、草场、油库、粮库、通讯设施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秸秆禁烧区范围: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
因当地自然、气候等特点对秸秆禁烧区界定范围做调整的,由省辖市(地)以上人民***会商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划定,未做调整的,严格按前款执行。
第五条 禁烧区以乡、镇为单位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应公布秸秆禁烧区及禁烧区乡、镇名单,将秸秆禁烧做为村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禁烧区乡镇名单由所在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秸秆焚烧环境治理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秸秆焚烧环境治理工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