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绿色殡葬的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绿色殡葬的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都殡仪馆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树立绿色、文明殡葬新风,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在征求专家、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并组织召开有关协调会议的基础上,拟制了《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2021年10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中央对土葬的规定?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民政部门报***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国家允许土葬的新规定如下: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民政部门报***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为保护耕地,同时,也为保护生态资源,国内对汉族聚居区一般实行的是土葬政策,但是在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像***,***尔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土苔习俗,这个时候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和习惯,以土葬为主,但是如果在少数民族同意的前提之下,也可以实行火葬。
1.拆除“活人墓”所谓的活人墓,指的是人还在世,但却提前给自己准备好了坟墓。这种坟墓,一般都建在风景秀丽的山区、景区。
2.拆除“豪宅式”墓地在一些农村地区,子女为了表示自己的“孝心”,会给去世的老人建一些所谓的“豪宅式”墓地。这些墓地,占地面积大,浪费耕地多,是绝不可取的。
3.禁止“二次棺葬”二次棺葬是指火葬之后骨灰装入棺木再进行土葬的情况。
全国范围取消“土葬”,部分地区新坟不允许建设,旧坟限期拆除。
土葬作为传统的丧葬模式之一,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更为常见,不过随着国内耕地面积的减少,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不允许占用耕地来建立坟头,不少地区也已经开始响应号召,对该问题进行整治。
文明祭祀宣传内容?
文明祭祀宣传标语:
文明祭扫,为创建山水生态园林城尽一份微薄之力
祭而丰不如养之厚
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告别陋习文明祭奠
清明时节寄哀思,花香袅袅故人知,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上坟好风气
告别丧葬陋习,崇尚文明治丧
文明祭扫鲜花祭祀
清明时节雨纷纷,一束鲜花祭故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绿色殡葬的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绿色殡葬的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