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可再生资源规划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可再生资源规划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条件?
1建设依据
回收站点的建设应符合本地区再生***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倡“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和经营规范。鼓励再生***回收企业***用连锁经营方式发展直营或加盟回收站点。对于生活类再生***,固定回收站点的建设要根据本区县(市)大小、实际居住人口与再生***产生量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
2建设条件
固定回收站点的营业面积一般应不少于10平方米。门面招牌***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站点的建筑、设计、外部装修应与社区环境协调,原则上要求全封闭。中转站应配备称量、检测、分拣、起重、运输等设施设备。中转站营业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城市中转站应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1个,乡镇中转站按每个乡镇设置2个。
3建筑设计要求
回收站点建筑设计应符合GB2894、 GB50016要求,符合环境、排污、市容、消防要求,交通便利、不扰民。
4站点内部要求
回收站点内部应悬挂《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收购品种及价格表,服务公约和公安部门严令禁止收购的物品名称,履行民事要求。
5存放要求
回收站点内再生***应按商品储运要求堆放整齐,按规定要求分类摆放。
再生***管理办法2019?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可再生***和不可再生***有哪些?
1.可再生***:太阳能、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可再生***不是取之不尽的,而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2.不可再生***: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和油页岩。煤和石油是埋藏在地下深处,经过长期演化形成的古生物遗迹。燃烧消耗后,几百年甚至几万年都不可能再生。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等。
可再生能源:指可以被人类开发利用后可以继续利用的***或者在短时期内可以再生,或是可以循环使用的自然资源。其主要包括生物***(可再生)、土地***、水能、气候资源等。是经使用、消耗、加工、燃烧、废弃等程序后,能在一定周期(可预见)内重复形成的、具有自我更新、复原的特性,并可以持续被利用的一类自然***, 与不可再生***相对应,是可持续发展中加强建设、推广使用的清洁能源。
不可再生能源:泛指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现阶段不可能再生的能源***,叫“非可再生能源”。比如煤和石油都是古生物的遗体被掩压在地下深层中,经过漫长的演化而形成的(所以也称为“化石燃料”),一旦被燃烧耗用后,不可能在数百年乃至数万年内再生,所以属于“不可再生能源”。这类***是在地球长期演化历史过程中,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一定条件下,经历漫长的[_a***_]时期形成的。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缓慢,与其它***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几乎不能再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可再生***规划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可再生***规划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